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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2-20 上午 9:38 #6371ks01版主
小區消防通道被堵塞
消防部門責令整改
物業公司尚未整改小區便發生火情
當消防車輛抵達現場發現
進入小區的消防通道大門仍然被鎖住
近日
香檳郡小區物業公司被消防部門
罰款2萬元
1月4日下午6時30分左右,位於上海路與北部灣路交界處的香檳郡小區內一房屋突發火情。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隊海城區大隊海南路消防站接到警情後,立即派出消防車和消防人員趕往現場處置。
然而,當消防車和消防人員到場後卻發現,小區的消防通道大門被鎖,就算打開大門,還有一堆沙子擋住去路,同時,消防通道上還有一輛違停汽車攔路。更重要的是,該小區消防通道被堵塞的問題,消防部門在早前檢查中已經發現並責令整改,但小區物業尚未整改便發生火情。
在成功處置火情後,海城區大隊針對該小區消防通道被堵塞問題,第一時間約談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,並組織消防監督員,對小區存在的其他消防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,發現小區還存在以下問題:
1、小區消防通道大門違規上鎖; 2、未按規定噴塗“消防通道禁止佔用”禁停標識; 3、網格線磨損老化模糊不清; 4、部分消防安全設施老化未及時更新; 5、消防水管疏於檢修出水異常。 針對上述問題,海城區大隊依法對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。
我們來看看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 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: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損壞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、器材,不得埋壓、圏占、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,不得佔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。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。 第六十條:單位違反本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責令改正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: (一)消防設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、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 (二)損壞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設施、器材的;、 (三)佔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; (四)埋壓、占、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; (五)佔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車通道,妨礙消防車通行的; (六)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的障礙物的; (七)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。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、第三項、第四項、第五項行為之一的,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、第四項、第五項、第六項行為,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強制執行,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。 除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外,《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》第七十三條第(十一)款也作出明確規定:
第七十三條:業主、物業使用人、業主委員會、物業服務人應當遵守法律、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、管理規約,按照規劃用途安全、合理使用物業。 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: (十一)佔用、堵塞、封閉消防通道、疏散通道、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,損壞消防、人民防空設施及器材。 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前款行為時,物業服務人、業主委員會、業主、物業使用人有權投訴、舉報、勸阻、制止;勸阻、制止無效的,應當及時報告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。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並在調査、了解情況後按照法定權限予以依法處置;超出權限範圍的,分別通知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、自然資源(城鄉規劃)、公安、消防救援、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主管部門到場依法處置。行為人的行為給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害的,依法承相賠償責任。 消防通道被堵問題尚未整改
小區就發生火情
雖然未造成嚴重後果
但也給所有人都敲響警鐘——
消防道通就是“生命通道”
任何時候都堵不得!
小區是我家
建設靠大家
大家齊努力
幸福你我他
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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